参保人在苏州东吴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,东吴属于一级医保,那么其住院起付线是多少,共付段统筹金支付和个人支付比例又分别是多少呢?具体的费用是怎样计算的呢?
近年来,江苏省苏州市委、市政府始终把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作为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,为解决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重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措施:逐步完善了医疗保险体系,建立了
结算年度内(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),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,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负。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,在职职工由医保基金按